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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娃娃被一少年(没满16岁)打成重伤,脾脏被摘除.这个少年已在逃,其父母在外打工,没消息!我真不知咋办?

刑事辩护 2010-05-14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要求公安机关抓捕嫌疑人归案 第二,民事部分可以要求其监护人赔偿
  •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若该少年殴打你娃并造成重伤的话,应当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涉及刑事犯罪案件,你们需待该少年被抓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在这之前你可与其父母进行协商。
  • 要求其父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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