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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 我有个情况想咨询一下: 我们去年9月份代理了一个公司的产品,当时交了一定数额的代理费,并拿了货进行销售。当时和该公司的合同说明,我们是湛江的独家代理(交了代理费),我们拥有该地区的独家垄断。但是今年4月份左右该公司又新成立了另一家公司(公司老板都一样),他们又以新的公司的名义开始全国招商,所经营的产品和原来公司的完全一样,只是外包装和品牌不一样;现在他们在全国招代理商,直接就威胁到我们先前代理区域(因为这些区域可能会有他们新公司的代理商来销售同样的产品)。我想问一下这是不是涉嫌欺诈,因为同样的产品,同样的公司,重复在一个地区招代理商(代理商交了代理费后是区域的完全垄断,所有下级经销商都必须从当地代理商处拿货)。目前我们从原来他们公司拿货,先前他们承诺到货时间7天,现在直接告诉我们要一个月。我们前列感觉到该公司想以种种门槛逼退原代理商,好再以新公司的名义招新代理商,以此来赚取代理费! 如果涉嫌欺诈,如何维权?

其他 2010-05-14 18: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这不存在欺诈问题,如果原公司同新成立的公司确实存在某种关联,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具体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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