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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给别人三万块,但借条上没写对方身份证号只有名字,我可以起诉他吗?现在我也不确定他给我写的名字是不是身份证上的名字

其他 2019-11-04 16:5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名字正确的话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 需要确认后,起诉要求还钱。
  • 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证据。
      如果是因债务而向法院起诉的,则应该向法院提供以下的材料:
      1、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有一方是公司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能证明债务的证据,包括欠条(借条)、双方间的协议、往来记录(交货单据、付款情况等)、催讨记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1、出借身份证就是违法行为。
      《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使用者也违法。《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身份证借给别人,别人使用形成的法律后果你需承担责任。你将身份证交由别人办理相关事宜,可能被认定为委托代理,由此给其他个人、组织、单位造成的后果由你承担。
  • 可以起诉。。
  • 你好 可以起诉
  • 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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