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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楼市新政对外地户口买房及二套房购房者的要求很严格,首付高,贷款利率也是基准利率的1.1倍,所以在购买新房的过程中,就由户口是外地的一方出首付按揭贷款,而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以及房产证上都是另一方的名字,而没有写上首付款出资者的名字,婚后共同偿还贷款,请问房屋产权归谁所有?如果两人因各种问题而最终没有结婚或者结婚没多久又离婚了,请问房产权该如何鉴定?有没有什么比较好的办法能够避免这样的问题出现,比如能否在购房过程中办理产权公证,有利于首付款出资方的法律文书之类的?

离婚 2010-05-14 22: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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