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09年5月下旬进公司的,公司一直没给办理保险,我于三月得知自己怀孕,要求公司给予办理保险,公司部同意说在公司必须满两年才能办理保险,考虑到我的特殊情况公司给予让步于3月给我申请办理保险,5月办上保险,但所有费用必须自己承当,公司给予公司应缴部分的50%作为补贴。5月1日我要结婚,在4月的时候向领导请了18天假,领导同意了我的请假,并说我们公司没婚假的,这些都属于事假扣工资要按事假扣除。五一过后我回来上班,老板娘说我怀孕了办事效率会低,而且会经常有身体不舒服或需上医院,不适合上班,并暗示她已招到人,要我主动离职,我没同意,昨天老板娘说请假超过三天必须按工资1.5倍扣除,这是公司的规定,其他人可以通过加班补回,由于我已经怀孕不可以加班,只有以钱来抵。我问公司那我生孩子肯定要请比较长假的,老板娘说如果请假太长公司只有不用该员工,我觉得老板娘是在找各种理由逼我自动离职,遇到这种情况我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吗?我现在已经怀孕3个月了,我受不了老板娘的咄咄逼人,我不想影响到宝宝,请问我该怎么办?

仲裁 2010-05-16 10: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温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