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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工地生活区突发疾病这部分的医疗费该由谁支付?

其他 2016-05-13 18: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 用人单位来支付医疗费和赔偿费。
    【追问】你好王律师,我有一个亲戚在山西一个工地打工,他在下班后在工地生活区吃饭时突发脑溢血,他的医疗费该由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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