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们您好!法院于2014年3月20日判赔偿财产损失6755元,对方不满上诉,6月23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今天(8月5日),对方于中午又砸墙,警方离开后,于下午5点半左右又砸墙,将共用的墙砸穿,8月26号我家修复被砸的厨房,对方见状又开始砸相共的墙,三次的砸墙,洞成一扇门,强行阻扰,不需修复,该咋办?厨房是2000年建造的,有土地使用证

刑事辩护 2014-09-03 09: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