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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州一家私人小企业上班已经有六年多了,从事开车送货工作、一直未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生意不景气,员工也越来越少了,所以公司经常要求我做这做那不合理的工作:例如打扫卫生、做饭等,不服从则借故刁难、甚至挨骂。我现在根本没信心再做下去了,如果我现在辞职能得到哪些补偿呢?

其他 2014-09-07 23: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是很有可能要求单位赔偿你一笔比较丰厚的金额。由于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了你的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是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跟赔偿金(具体数额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而定,建议你电话咨询我),同时,你这种情况要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若有不明,欢迎致电!
  •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
  • 以没有购买社保、没有足额支付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金等项目。双倍工资差额超过了仲裁时效,无法主张了。
  • 你好,请保留好工作证,打卡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资料,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起诉追讨工资,经济赔偿金,补偿金等.
    【追问】张律师您好!如果公司从未发放工作证、也没有打卡记录、而只有工资单且是时有时无的能有效吗?
    【追问】张律师您好!如果公司从未发放工作证、也没有打卡记录、而只有工资单且是时有时无的能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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