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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是在北京某建筑工地打工的,在最近一次施工过程中,不小心从高处掉下,将两脚摔成粉粹性骨折,而且医生现在还不能判断后续的结果,当然老板还算不错了,出事当时就将我的朋友送到北京一所相当好的医院救治,现在已经做了三次手术了,不过一条受伤较重的可能最少还要做一次手术,但因为炎症未消,手术时间无法确定,因为该医院床位较紧张,医生建议回家养病,可以做手术时再来。但如果我朋友出院了,下次怎样才能让这位老板帮我朋友出医疗费用呢?如果我想让老板一次性支付我多少钱做为后续治疗和误工等费用,应该采取什么手段呢?麻烦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刑事辩护 2010-05-18 17:2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属于工伤,让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等到治疗终结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从受伤之日起到劳动能力鉴定作出前一日止,都属工伤医疗期,这期工资福利不变的。 等到鉴定结果出来后,按级别索赔。
  • 属于工伤的可以按如下步骤操作: 1、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公司按照国家标准为你支付医疗费,住院期间的停工留薪,在你出院后支付伤残补助金,并适当安排工作的,如果你也同意,问题解决。当你日后辞职或公司辞退你,需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没有支付,则需要走法律程序。 2、如果公司一开始就不愿意承担上述费用,则你需要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事故发生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出来后,病情稳定了,你需要向劳动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你可以获得待遇;然后你应当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仲裁挺来确定你可以获得的赔偿数额。对于仲裁结论不服的,可以起诉。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走第二条路子花费的时间较长,而且每一步都需要你认真细致的对待,还牵涉到时效的概念,耗神又费力。 以下是赔偿的费用 (1)住院期间的伙食费。 (2)住院期间的停工留薪。你住院期间的工资由公司支付,待遇与正常上班是一致的。 (3)如果需要护理的,护理人员的工资由公司支付。你需要提交证据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是多少。是否需要护理,由医院出具证明。 (5)依法认定为工伤事故后,待伤情稳定了,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单位将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中伤残补助金应当在定残后立即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 关于此内案件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如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免费详细咨询周律师。
  • 来电。
  • 申请工作认定,之后做劳动能力鉴定
  •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等治疗期满后再做个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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