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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去石料厂拉货,倒车时一块石头堵住路,下车搬、没搬动挖掘机师傅帮忙。由于天黑灯光暗,不慎将我左手食、中指挤压伤;造成2、3掌骨及食、中指被切除。鉴定结果是;左手丧失功能为八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为六级伤残。需安装人工电子手【32000元一次,10年更换一次。我1972年5月25日出生】人身损害休息期90日,营养期60日,护理期90日。

其他 2014-09-06 11: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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