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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公司想辞退我们,周六安排别人加班,不给我们加班,平时晚上别人加班,我们也不给加班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愿意加班,就以劳动者不服从领导安排将其辞退,属于一种违法辞退,可以协商要求支付双倍辞职补偿,也可以提出劳动仲裁处理,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的辞退情况来进行认定。企业能否强迫劳动者加班正常情况下,企业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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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人干活,走人字梯,梯子倒了摔骨折了。雇主要单多少责任,雇员要承担多少责任
法律分析:临时找人干活,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因第三人造成的,工伤工人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也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如果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雇主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主应当赔偿受损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合理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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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轻微工伤赔偿期限多久
工伤赔偿期限是根据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来判断的,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工资怎样算,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原工资标准;2、未满12个月,则应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3、未满1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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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认定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工伤六级伤残赔偿标准为: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2、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60%。职工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六级工伤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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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和入职合同 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着本质的区别,至于哪个更好,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没有可比性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某一项劳务及劳动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即通常所说的雇佣关系。劳动合同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而劳务合同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另外,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之间除了以上所描述的合同性质及权利义务不同以外,救济途径、劳动支配权、劳动风险责任承担、报酬性质及支付方式均不同。因此,二者之间没有可比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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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要工资,老板不给,一气只下放火,国家鉴定损坏金额3万3,赔对方3万3不同意,会怎么判,初次
法律分析:可以解决,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责令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支付的,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单位犯前款罪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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