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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离婚,当时因自身及家庭经济条件原因,放弃孩子抚养权,法院当时判定每月有两次探视孩子的权利,但是对方是一个心胸极度狭隘的男人,而且好吃懒做,文化水平差,脾气火爆,现在已经离婚几年了,这个男人经常无业在家,如果赌输钱就会以孩子为理由打电话要我汇款,如果没有就不让带孩子,孩子生病了,没钱给看医生,在探视期间把孩子带过来看医生煎药给他喝,他也不肯让孩子在我家休养,还经常威胁孩子你去了就别回家,要赶他出门,搞得连买生活用品,衣服鞋子这些给孩子,他也不敢带回去,这个男人现在还再婚并另育有一个孩子,小孩间争吵他就恐吓孩子,并怀疑是我教孩子去那边争吵,总之他要什么就必须顺着他,不然就会以孩子为由拒绝探视,请问这种情况我想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什么

离婚 2014-09-06 23: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追问】需要什么证据吗?日常生活小事没什么实质证据,单靠陈述能起诉吗?
  • 建议你委托律师为你调查取证后起诉
    【追问】像这种情况调查取证起来难度大吗?因为日常生活的小事没实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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