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某女与儿子、女婿因和邻居李某走道之事发生争执,后某女与儿子、女婿用菜刀、斧头、铁锹等将李某及其妻子、女儿砍伤,李某及女儿鉴定为轻微伤,李某之妻头部及腿部伤口7厘米左右,鉴定结果未出。请问能否定为故意伤害罪?

刑事辩护 2010-05-20 13:16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