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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在婚前买了房,这房子我们家掏了两万块钱,剩下的贷了六万,分十年还,现在是他妈给还。当初他们家觉得我妈给那两万是给我的,现在我妈有事要和他要这两万,他不愿意,觉得我们家不应该要。他妈于今年五月出了一次车祸,现在案子基本快结束了,能拿到一部分钱。后来给我们写了个欠条,等他妈拿上钱以后还我们。可是后来他提出想去把房子公证,和我说我也可以把我们家买的家具电器去公证,我想问如果他现在把房子公证了是他的,那我们不管到不到法律规定的比如过八年房子就算夫妻共同财产,那到时我还有权利分这房子么?是不是一旦公证了,以后我和他离婚这房子就没我的了。还有就是那些家具电器如果我们不公证,那几年以后我们分开那也有他一半了是么?希望您可以详细回答我。我很着急。最后我再问一个,那个贷款现在是他妈还,如果结婚后仍然是他妈还,那如果两人在贷款没还完前分开,那这贷款还算是两个人的么,我到时用不用再背负这部分。谢谢!!!

争议解决 2008-10-11 13: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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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婚后如无约定属于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的赠与,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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