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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时赠予给孩子的房产,孩子未满18岁,房产未过户,当父母无力偿还债务可拿房产抵债吗?

其他 2014-09-23 15: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属小孩所有,未满18岁,也可过户;赠与后,父母再无权处理房屋。
  • 不可以,,,
  • 那是不行的。赠与合同已生效,属于孩子的财产了,即使是父母也是无权侵害其财产权的。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即使未过户,那是产权变更的问题,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当然不可以,这是孩子的财产,即使父母也无权侵害的。但如果债务在前,离婚在后,可能涉及转移财产或者赠与效力的问题,这个倒是可以好好研究研究的。
    【追问】债务在后,赠与的房产只是在离婚判决上有所说明,无办任何其它手续。现在不办理过户手续有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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