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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7年7月15日购买一台XX笔记本电脑。2009年3月4日免费换光驱,2009年12月4日免费换显卡。2010年3月15日消法晚会曝光XX笔记本电脑XX系列存在质量问题,随后XX公司发布《XX公司致XX笔记本电脑中国用户的信》承诺严格执行三包规定实施方案!我购买的XX笔记本电脑是属于问题笔记本电脑之一。随后2010年3月26日电脑又再次出现花屏无法开机使用。我于2010年4月6日我给XX总部客服以及到XX金牌门市部要求退机,2010年4月9日XX总部客服回电话答复“让我带着故障笔记本电脑及所有票据到就近的XX金牌服务部解决问题”。于是我立即携带问题笔记本电脑及票据前往XX金牌服务部要求退机。在那里工作人员检测验收了我的电脑将电脑收下,同时也留下所有的凭证复印件行,同时我们双方还在XX金牌服务单签字。服务单上明确注明客户要求退机,故障现象是开机无显;花屏。事后一个月XX公司客服答复我,不能退机只能免费维修延保!至今我的XX问题笔记本电脑还在XX公司,他们不给我退机!我个人认为XX公司戏弄了我!请专家帮忙!

工商事务 2010-05-20 06: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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