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公婆有三个儿子,大儿子33岁,二儿子31岁,三儿子26岁。三个儿子均已成家,现在三儿子离婚了,这时候分家,而我公婆不让三个儿子抓阄,执意要自己指定安排,我公婆念大儿子比二儿子多交了2年钱,执意要把价值5万元的宅院给老大,把价值3万元的宅院给老二,另外两个大儿子每人分土地3亩半。我公婆考虑三儿子需另娶,执意把价值20万元的5间门市分给三儿子,另加2亩土地。

离婚 2014-08-30 19:0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有权处理。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土地使用权是否能够分割建议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
  • 关于离婚分家,双方在离婚时,应该本着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按照约定协商书写既可以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邢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