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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第19条写得非常明确产权证办理时间是2013年4月15日前,如卖房人未按时办理,按每推迟一天万分之一赔偿买方。目前产权证上的时间是2014年6月11日,延迟了422天,开发商只同意赔违约金的30%

其他 2014-09-11 20: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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