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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是这样的:那天我走在河边,看到一小孩溺水了,因为我自己本身就不是很会游泳,就没有施救,而是去找人过来救人,但是当我找到人的时候就已经晚了。现在那孩子的家人要告我间接故意杀人罪,请问专业人士,我这个行为触犯了间接故意杀人罪吗?我是无辜的。

刑事辩护 2010-05-21 17: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的这个情况应该是不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的。   间接故意杀人罪定义: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私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则行为人犯的是是间接故意杀人罪。   间接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1.认识因素:明知危害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发生;   2.意志因素:主观上对危害行为持放任态度;   3.当事人因该危害行为而死亡。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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