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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是一名外资企业的员工在物流仓库担任统计的职位,这个岗位原先有两个人,我和还有一位,3月份的时候她退休了,然后公司一直没有招人,我们原先的领导跟我商量一部分她的工作量加我这里,至于工资方面的问题他会去帮我争取的,我也就答应接下了这点活,我们公司每年4月份调整工资(所谓的加工资),其实也就加个100左右,但是养老金公积金上调后就等于没加,那么我以为这次对我会多加点的,结果领导跟我说上面批下来了是加了200多块,我很失望,其实我每个月我拿到手的实际工资今年是1870(因为上海市最低标准也上调了),我说这算什么加工资,你不加给我的话我补发工资就要比你加给我的所谓的200多块要多,工作量上去了,工资等于是没有上去,他说没办法公司就这规定,算了我也忍了,就当我上当了接这些活,好了这段时间不对了新换了个领导,要把还有一个人的一部分工作加给我,而且是用命令的口气当着办公室里的人说的,我想说明的一点是现在要加给我的这些工作一向是有人做的,只不过他这个岗位换了个人做,换的这个人说做不来也不想做,所谓的领导就命令我做而且是没有理由拒绝的,,那我就跟她说你命令我做我可以不接受的,她说她是领导有这个权利,那我说我也有权利拒绝,而且你是没有跟我商量的前提下这么做的,后来这事搞到人事部,他们叫我签一份什么岗位职责的说明,说里面的内容都是我这个岗位需要做的,他们上面定员人数一开始写的两个人,后来我说我不会签,因为两个人员的话我一个人不能代表两个人签这个字,他们后来又改了一个人,我说你们权利大,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什么都不会签,因为我觉得没错,后来人事部就说我违反员工手册上面的第几条第几条的,说是不听从上级领导安排,可以单方面解除我的合同(我合约还剩一年),而且是不需要赔偿任何违约金,说是我违反在先,我没有接受,我说我觉得你们是不合理的安排我为什么要接受,他们说他们认为是合理的不需要跟我商量,领导叫我做什么我就要做什么,现在就单方面跟我节约什么都不赔偿,我觉得很郁闷,我想各位律师能否给我点建议,这部分赔偿金我是不是真的陪不到?谢谢

其他 2014-09-20 22: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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