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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在学校自己摔倒,牙齿断了,学校老师没有及时告诉家长,责任怎么分

诉讼 2020-04-13 20: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学校有过错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所负担的义务:
    1、【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学生在学校摔倒,如果学生没满十岁则由学校承担责任。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有过错的话学校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内)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至十八岁)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 您好, 一般情况下, 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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