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承包了学校的商店,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近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店检查,检出一种火腿肠没有质量认证标志,被暂扣,出具了扣留通知单和财务清单,还做了一个调查笔录,我签字了,要求到工商所接受处理(气氛很和谐)。我便托人打听协调,回话说原来是有人投诉12315(没有说是投诉我还是投诉的供货商),县局督促镇工商所查处,要最少罚我5000元,如果我能叫上供货商一起去处理就罚他而不罚我(内部话),请问有政策依据吗?如果他不去,会是什么后果?如果我挨罚了,是否可以向他追?用什么途径追偿?如果我(们)不去处理,爱咋地咋地,会是什么后果?

行政诉讼 2010-05-23 00: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烟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