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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我开摩托车正常行驶撞伤再过马路(没有人行道标志地)的71岁老头,事发后我认为他没事可能是要榨钱,我离开现场,但一小时候我到事发地自首,交警在伤者已被送医院,(右腿断)在后来所有的治疗费都是我家给的,包括在医院照顾和吃饭,25天 共花24000¥ 责任为我负主要责任,他是负要责任,(他有退休工资好像是城镇副口,家人说他在家还帮家中挣点钱)现在他家提出陪13000¥还要陪他家老头去定残。 我想问:我这种情况,还是上诉还是就答应他的条件啊,就按我们这种情况我应该赔偿哪些费用啊,具体是多少啊,还有就是如果定残了,那费用是保险公司给还是我给啊, 先谢谢啦给我具体的好吗我知道你们是好人谢谢

其他 2010-05-23 22: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还是交给律师来处理,你有交强险的。
  • 不好回答,不知伤情是否构成伤残,如果构成则残疾赔偿金比较高的,就不止13000了,如果不构成残疾那就高了
  • 主要有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如能够评上残的话),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你有交强险则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超过保险的部分,则按你的责任比例配赔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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