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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大朗的一个商场上班,本来说招到人来顶我就可以走的,现在我朋友来了几天,他又说要再招一个我才能走,那我朋友都来咯,他要再招人关我走什么事?而且我现在还在试用期间,劳动法上面不是说只要提前几天告之就可以了吗?现在我都不知道怎么办!请您帮帮我!

其他 2008-10-16 23: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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