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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服务性行业工作者,在公司的相关规定手册里,有关于文明服务不到位的一些考核规定,基本上就是扣除绩效分之类的,就是说如果某项服务不到位,就扣除一定绩效分,但最近新出台的一些规定是,如果做得不到位,不光是扣除绩效分,还要追加自己的休息时间到公司学习,所谓学习就是在公司呆着,也不叫你做工作上的事,就是叫你必须到公司呆上一天,否则还要扣除绩效分,而追加服务不到位的处罚还有:第一次例如是2分,第二次,第三次,倍翻这样扣除..请问这样的规定合理吗

其他 2014-09-23 09: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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