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和女友经人介绍认识,因性格不合分手但对方不退还彩礼。我诉讼法院,经法院查证取属。判决被告返还,但被告不服上诉中级法院。请问被告能退还彩礼吗

离婚 2010-05-25 2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你的情况属于第一种情形,所以应退还彩礼。
  • 您好,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根据规定,需要返还彩礼。
  • 以中院生效判决为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咸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