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一个月前我在医院做了引产手术,当时没给我清宫,一个礼物后我肚子痛到医院问医生她让我做了彩超,发现里面有大量残留物,医生告诉我说没事,很正常让我回家继续吃消炎药和益母草,到二十天的时候我又去复查,里面还有残留,我问医生要不要清宫她说没事回家继续吃药,我又吃了五天在到医院去复查里面还有残留,我让她给我清宫她说不用清,开了三天的缩宫针给我打,我了之后身上没有了,我去问她是怎么回事她告诉我好了,我不放心又到了市医院检查发现残留还在,医生帮我做了清宫手术,由于时间太长了,有好多清不出来,请问我该怎么办,医院要不要负责任呀?

离婚 2019-01-18 15: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这种情况一般情况医务人员没有责任,因为检查并不能确保孩子百分百健康,但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你好,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 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
  • 医院可能存在一定过错,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徐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