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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工伤已经两年了,十级。现在还在原单位上班,已经给了我一万多了,剰下的钱会不会少?能少多少?怎么算的?

其他 2014-11-26 07:1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追问】剰下的会少吗?能少多少?
  • 如果离职,可以要求一次性赔偿在9万左右,具体数额与年龄和平均工资有关系,养伤期间待遇应当不变,与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你一臂之力。
    【追问】如果现在辞职,能赔偿多少?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 比之前的要少的,具体可以来电详询。
  • 不会少的,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你详细计算下
  • 剩下的主要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等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才会赔偿的。赔偿的标准主要是和你解除时的年龄及苏州市的职工平均工资有关,具体金额可以联系律师详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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