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2000年的时候被拐卖到安徽育有一女.在2003年我回到了云南。现在我想去看看孩子.可是那个男的不让无见怎么办

离婚 2014-11-27 07: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只能解除配偶关系,并不能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种探望权的行使,表现为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定期或不定期看望子女或与子女相处。一般而言,行使探望权可增进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与子女的相互了解和骨肉亲情,有利于其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从而亦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探望权中止的条件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主要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下列情形: (1)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 (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 (3)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 您好:离婚有诉讼离婚还有协议离婚,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共有财产、债务等方面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若对于孩子的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共有财产、债务等方面协商不了,且一方同意离婚,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如需法律帮助我愿意助你一臂之力。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