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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所有的车库都没有产权证,只是与开发商签订购买合同,开发商出示购买发票,由于当时购房时无多余的钱买车库,现小区有一二手车库转让,对于这种没有产权的二手车库如何购买才为合法?才可以避免以后的纠纷?请法律专家指点,谢谢。

其他 2017-08-19 20: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要件。如果是新房,由于存在开发商与第一手买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手买主可以主张在可以办理所有权登记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您手中持有的文件,从法律上说,只是说明你对第一手买主有一个变更房屋所有权的请求权,只是一个债权关系,不是当然的物权关系。只有在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后,登记在您名下,才能够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因此,这其中可能会有开发商或者第一手买主将房屋再次转卖并给其他买主办理了所有权登记,这样您就无法取得房屋了。
  •   车辆转让后对方不过户怎么办,  一、车辆转让后对方不过户怎么办  买卖车辆不过户,一旦发生交通违章、事故或拖欠费用等原车主是要承担相当的法律责任。车辆转让后对方不过户可以这么做:  1.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车辆买卖属于物权意义上的所有权转移,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书面车辆买卖合同,其中应当把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作为特别义务来要求卖家必须履行,同时注明完成时间及违约责任。也可以直接约定在未完成车辆过户之前,该车所有权仍属原车主。  2.如果卖家不办理车辆过户,原车主有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和双方合同的约定,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买家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车辆过户义务的,原车主有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还可以要求买家停止侵害自己的姓名权,赔偿有关的经济损失等。  二、怎么办车辆过户手续  领表申请---登记审核岗受理---机动车查验岗验车---登记审核岗审核---档案管理岗复核---牌证管理岗编号---收费、领牌、照像、保险---档案管理岗领证  (注:各地办牌程序可能略有不同,以当地规定为准)
  •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甲方----------现将----------车转让于乙方----------。该车车牌号为码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  现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汽车质量:该车于----年----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年----月.该车养路费缴至----年----月----旬,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第二条:汽车价格: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元。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四条:车辆过户:车辆必须过户,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先付¥----元定金给甲方,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本合同余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六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参照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年----月----日
  • 你好,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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