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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于去年做腰椎管狭窄手术时内置器材,后由于所安器材脱出,患者一年多得不到恢复,经查脱出的器材又造成椎管狭窄,导致又重新做第二次手术,将脱出器材取出,然后安钉棒并植骨固定,请问第一次手术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怎样承担责任?

其他 2010-05-26 17: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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