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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4年结的婚,婚后我老公不好好上班,还因为酒后劳教过,我本想为了孩子,凑合着过吧,可是现在他越来越不像话了,放高利贷欠下不少债,我一点也不知道,他整天不在家,来要债的我自己在家,怕得不行,真不想跟他过了,请问我能把孩子要来吗?他的债务我也要分摊吗?他还不跟我离,我怎么才能跟他离婚啊?请帮我解答,谢谢各位律师

离婚 2010-05-26 14: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2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周岁以上子女,如长期随母亲生活,且女方有抚养能力并愿意抚养的,希望应该也很大。 至于债务,如果没有特殊证据,你应该共同承担债务。 如果对方执意不离,可到法院起诉对方
  • 孩子两岁以内一般判给女方,2岁以上要看谁愿意抚养及抚养条件谁更适合。 借的钱如果用于家庭生活,应该是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 如果不能协商离婚,只能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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