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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卖房,通过中介公司,于2014年2月份和买方签订了购房合约,并收了买方5万定金,合约预定预计4月份银行同贷书下来后付首期,可是到现在为止9月份,银行放贷的数目达不到买方的要求,买方不买了,毁约,请问接下来的程序要怎么处理?是否需要拿到书面的答复?因买方不过来签署终止合同协议,那我该怎么办?除了没收定金外,是否还有其它赔偿可以起诉?谢谢!

其他 2014-09-30 19: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难以再获得其他赔偿。你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追问】黎律师,您好!中介告诉我,我现在可以重新卖房了,但我觉得买方还没有解除合同,没有书面的证据,心里不踏实,请问我是否应该拿到书面的答复,还是现在就可以算买方违约了呢?谢谢!
  • 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 可依法委托律师向对方出具律师函件,要求对方在约定时间支付剩余房款,否则可依法解除合同、没收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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