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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我在珠江路买了套1楼的2手房给老人住的,由于本人对买房规则不太了解,所以委托中介帮忙去贷款,中介说贷款现在是要首付三成,利率7折要给好处费的,结果除了中介费后又找我们收了2W快说是用来给银行的好处费,过了一个月后我们看贷款没有下来,于是自己找银行的人和担保公司问了一下,结果两方面都和我说在2009年买卖房本来就有这个政策的,那说要什么好处费是中介骗人的,贷款没下来是由于年底银行收缩贷款的原因,然后由于贷款暂时下不来,我们就凑钱把房屋全款付给卖方了,同时以这理由把中介这钱给要回来了,但要求中介退款的时候中介要求我们必须打欠条给他,否则是不给退款给我们,结果我们只有打了欠条,后来等贷款下来后,他突然拿了那个欠条告我们欠帐不还,我们自己手上有他打给我们的两万收好处费的条,请问现在我们该如何办?可否告他诈骗?

其他 2010-05-28 10: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介确实有诈骗的行为,如果中介拿着你打的欠条来告你的话,相信法院会查明事实的,如需要与我联系,我会帮助你的。
  • 你好,当时向中介要钱的时候就可以报诈骗案,无需给其出具欠条。不知好处费的收条是以个人名义打的还是以中介公司名义打的?如果对方拿着收条向你们索要两万元,需要证实有真实的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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