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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在某医院妇儿科住院部产房顺利分娩,从2:30左右开始,我爱人感觉下腹部、会阴部、肛门等处开始变得十分疼痛,而且有十分胀痛、想解大便的感觉,会阴部持续不断出血。在2:30至6:20期间,我先后3次向值班护士报告我爱人的病情,值班护士告诉我是因为我爱人在生产时痔疮突出造成的疼痛感,并告知我们要安慰病人,坚持一下,一直到6:15,包括值班护士及值班医生在内,没有任何一个院方的人员前来病房查看我爱人产后的状况,直至我们通过关系将值班医生叫到病房。值班医生来到病房后,仍然告知我们是由于爱人的痔疮突出引起的疼痛,并针对这点进行治疗。后检查说是子宫收缩乏力导致出血过多并加以治疗。直至白班值班医生来到病房仔细诊断后,发现是子宫内大量血管破裂引起的出血过多,后我爱人经过急救和输血等,恢复。我认为如果医院在我第一次反映病情时就仔细检查并加以治疗,根本不可能造成我爱人失血过多的情况出现,并就此向医院进行交涉,但目前经过与医院协商,他们不承认我爱人是因为延误病情而输血的,并且认为即使当时发现及时,我爱人仍然可能会失血过多而输血。请问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他们是否应当承担输血费用及输血可能造成的后果的责任。

其他 2010-05-31 20: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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