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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资给母亲买房,由于取暖费的问题,想用母亲的名字办房产证,为了避免同继父发生产权纠分,想办理证明实际产权属于我,不知该如果办理?

其他 2010-05-28 11: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写一份协议,将此房约定清楚,最好有你继父签名以及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见证人
  • 你好,根据《物权法》的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你为节省取暖费而把房产登记在你母亲名下,风险很大。你母亲以后把房产过户到你名下还会产生过户费用,建议直接登记在你名下,免得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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