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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甲方;**物流有限公司乙方;何*此承包合同有效期为三个月。2014年06月28日至2014年9月28日,合同到期后将自动解除合同。运费结算,象山0.73/标,宁海0.41/标,开票税费总金额的6%,由甲方直接扣掉,已开票金额为准。乙方每月支付甲方五万元整,保险费用五千元整,税控及财务工资2000元整。车辆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有人为造成修理费由乙方承担)乙方需要付给甲方每月五千元整,作为修理费,车辆事故在保险范围由甲方承担(如人为引起的事故保险公司不能赔赏,有乙方承担)所有违章有乙方承担。运费支付以公司到账为准,甲方须在七天内必须付给乙方。车辆燃油乙方承担,须甲方垫付,费用由甲方从运费中扣出。附加;如有一方违约,赔赏对方十万元整,双方不得有异议。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有效。甲方;宁海县奇宏物流有限公司乙方;何龙日期;2014年6月28日

农林牧渔 2015-01-24 07: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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