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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1.我父亲和我母亲结婚时,我同母异父的二位哥哥小的三岁,最大的七岁回到我父亲家中,后帮他们取妻生子、公平分家产,直到1998年因我结了婚,本年的5月份二位哥哥串通我母亲去他们家,后经家族协商,母亲去二位哥哥家,然后每天帮我带小孩,我种母亲的田地每年称300斤谷子给二位哥哥,国家税金全部由我们交,母亲欠下的2100元医药费由我承担。 2.母亲一去到他们家后就从没有帮我带小孩,而且还不准母亲去我家,也不准同我父亲见面。 去年国家有政策每月给老人补助90元钱,是我去办好的,办好后想让父亲去帮忙领此笔款给母亲买些日常用品及衣服,(因在哥哥家这个骂过去那个骂过来也吃不饱,现在母亲神经恍惚,有点呆),可二位哥哥以90元钱为借口不想赡养母亲了,从1998年起我一人赡养父亲, 还要赡养母亲的大部分生活,请问这合理吗?母亲和父亲本就四十多年的夫妻还能在一起吗?我又有什么办法能够让二位哥哥赡养父母呢?

调解 2010-07-29 17: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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