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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在2010.05.25下午,自习课看电影的时候。看完电影下课后,一名同学发现2部手机不见了(另一部手机是这名同学借别的同学的)。事件过后学校不知道怎么处理了。 于28号下午这名同学报警,没有证据就说是怀疑坐在他旁边和坐他后面的我,偷了这2部手机。并抓了我和另一名同学去了警局 (照了相,还印了指纹)分明就是说我和另一名同学干的。 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我可以告他们吗?

诉讼 2010-05-30 21: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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