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0年年初,双方合伙投资PVC生产.甲方是福建人,乙方是长沙本地人。5月初,甲方将未入公帐的机器设备拖出,乙方借此理由散伙,提出要求要15万元,外债由甲方负责(乙方投资不到10万元,公帐入不敷出。)现在的情况是甲方的私人物品被扣压,共有的财产被冻结,甲方该怎么维权?双方没有签订合伙协议。但厂房租赁有两人的签名。是否可以证明2人的合伙关系?共有财产中有一辆小车和一辆货车,均在乙方的名下,是否可以证明车归乙方所有?(合伙的份额是甲方60%乙方40%,但乙方出资的金额远远达不到总投资的40%)

合伙企业 2010-05-30 16: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