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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离职保密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如果不遵守什么后果

其他 2018-05-08 21: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自愿签署的有效
  • 《劳动合同法》23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同法24条,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1、保密协议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属有效。2、不签署就不发放本月工资的做法是错误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按月发放工资,并约定违约金。3、所有劳动合同都应当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付原件。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超过部分无效。5、专利申请权和署名权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归属。但你如果确实参与了设计,老板应该给你放弃权利的补偿。6、竞业限制按常理应当约定,但如果没有约定则是公司放弃权利,并无不可。
  • 1.《企业保密制度》中的这一条内容是竞业限制,但是规定在保密中欠妥。 2.竞业限制必须是公司在员工离职后每月支付相应的补偿才能生效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8条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4.不存在违约
  • 自愿签署的有效,后果根据协议内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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