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市的一名干部,现有一个法律问题向您请教。 事由:2008年10月由市某镇政府进行招投标的一个工程项目(村级公路硬化项目),由于承包方在使用原辅材料上的过错导致该工程验收不合格,发包方在支付了50%的工程款后,拒绝支付余款。 问:该镇政府能否对此工程作一个不予支付余款的处罚通知或决定?如不行,哪一级单位或部门可以依法对其作出处罚?急盼律师回音,不胜感谢之至!

其他 2010-06-07 23: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益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