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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火锅店上班,上的半年多了,快一年,我提前一个月和她口头说我不干了,要他找人,他人也找上了,一个月后,我要走,她不让我走,非要让我10月5号离职,不然就扣我工资算我旷工,一天扣三天,请问我该怎么办啊?我是和他们签了合同的

其他 2015-03-10 06:5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先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 你好,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双方协商不成的话,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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