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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单位辞退,他们以旷工为理由拒绝经济补偿.但是我们都是口头请假的.如今没有证据.请问旷工能做为严重违反规章的理由吗?我还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仲裁 2008-10-15 2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用人单位事先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哪些情况属于“严重情形”,且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以此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前提必须为该“规章制度”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并提前曾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是合法、有效,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的
  • 旷工是否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要看单位对于旷工是如何规定的,并且该规定有无公示。
  • 建议申请仲裁,对方如以你旷工为由则应由其举证,如不能证明则应承担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陈进伍律师 137 9707 4090 www.027fl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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