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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是邢台市人,1970年2月生,家中有一个女儿13岁,老父82岁,妻子下岗在家,所在公司注册地在北京,我弟弟帮公司在邢台市进货和运货,每月工资1600元,没有任何保险。2010年5月11日在运货途中,在河北宁晋所乘货车追尾,我弟弟坐在副驾驶座位,司机和我弟弟死亡,被追尾车辆逃逸,查找不到, 我弟弟帮助工作的公司没有为我弟弟缴纳任何保险,也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请问我弟弟是否适用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按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是按邢台的标准还是北京的标准?

其他 2010-06-01 16: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依照雇佣关系索赔,按北京标准,赔偿标准高一些
  • 属于工伤的,按工伤理赔!赔偿的基本程序是: 首先要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计算赔偿数额——要求赔付【交过社保的由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赔付,没交保险的由企业全额支付】。不成,申请工伤赔偿纠纷仲裁维权! 【注意】: 1、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受伤后三十日内提出;单位不申请的受害人或其亲属应当在出事故受伤后一年内提出。 2、申请认定时需提交A、身份证复印件,B、劳动关系证明,C、看病的病历资料。D、其他必要的资料。 其次,工伤赔偿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一、平均工资水平)而不同。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祝你好运!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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