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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在上班途中被一辆小型客车撞到在地。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在机动车车道上,这辆车突然从我的右方的小巷子蹿出将我撞到在地,当时就将我的电动车撞散导致电动车碎片划伤我的左脸当时就立马报警了,交警出的事故报告书说责任是小型客车的全部责任,并且要求车主带我去看病,检查。可是带我检查的人不是撞我的人而是坐在副驾驶的人,撞我的人让坐在副驾驶的人带我检查的。查出小腿骨折,脑外软骨织受伤,医生建议留院观察48小时,可是这个人说没钱了,人也不是我撞得就不愿让我留院观察48小时,我家人打电话给撞人的人,撞人的人说走保险,让保险公司赔,我没钱给,让我们先自己垫付。到现在为止这个肇事者没有出现一次,医药费都是我自己付的,现在我真的走投无路了,我该怎么做?我现在需要做些什么

其他 2014-10-18 21: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交通食宿费、鉴定费等。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对方承担赔偿。
    【追问】如果我们自己找肇事者这个肇事者肯定不会出现的,那我们又该如何?我们应该在哪协商?
  • 你好!需及时医治,可主张交通损害赔偿+工伤赔偿。
  • 协商不成的,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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