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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2002年开始到被告的私人的壳粉厂打工至今.2010年5月9日8时许在被告的厂子里干活时,被输送带上的稻糠袋子掉下来砸到身上,将我父亲从车上砸倒在地上,后于当日上午10时许到辽中县人民医院检查,确诊为肋骨骨折一根和脾破裂.需住院治疗并做了脾摘除手术.我父亲住院治疗共计16天,花医药费33000余元/交通费500余元还有护理费/伙食费/误工费等等等...脾破裂并摘除,伤残等级应为八级伤残.我父亲是在被告的工厂干活时受伤的,是否因该由被告承担一切损失呢?如果被告不承认该怎么办?其他几名工人不可能作证的,因为他们怕被告还想在那工作,所以...请问各位律师同志我该怎么办 谢谢 沈阳市辽中县

其他 2010-06-01 20: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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