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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2014年初跟着一个老板在山东临沂蒙市阴县工厂里面做临时工-行车安装,口头约定一天150元,10月初工伤髌骨骨折在医院住院15天,打了2个钢钉,老板只给了3000块钱的后续治疗费。厂里面给买了意外保险,我打算把保险公司,厂里面,还有老板告到法院!后续还得取钢钉手术费,住院期间有没有人照顾,这一点是最令人气愤的!才3000块钱这不是打发乞丐吗?其中住院期间医疗费5000元,老板已出,住院期间完全没有护工护理,完全无视人权。我在网上查阅了相关资料,打算诉求内容如下:住院15天【1.医疗费5000元2.两个孩子抚养费20000元3.残疾费(暂且按9级伤残)150*365天*20年*20%=219000元4.营养费5000元5.护工费120*15=1800元6.精神损失费20000元7.食宿费1000元8.交通费500元9.误工费(15+90)*150=15750元至少3个月不能工作10鉴定费1200(暂定)诉讼费1000(暂定)】总共是290250元【现在人在河南老家养伤,什么事也做不了,膝盖疼,小腿抬不起来】请问我这样的诉求可以吗?跪求详情,

其他 2014-10-20 19: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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