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提出额外的经济补偿么?因为是2008年之前加入公司的,按照新版劳动法么?还是其他的赔偿要求?谢谢

其他 2016-05-13 06:4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可要求按工作年限赔偿,没规定有额外补偿。。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 可要求按工作年限赔偿,没规定有额外补偿。
  • 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
  • 按工作年限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没规定有额外补偿
  • 公司单方违法解除的,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 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