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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与一同学发生口角,进而打在一起,我儿子提了对方一脚,不行对方小腿骨折。请问我儿子应付什么责任,有哪些赔偿

争议解决 2010-06-02 21: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负赔偿责任,未成年的话由法定代理人承担。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你儿子负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其为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应当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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